“要不是检察官,俺和邻居心上的这疙瘩可真结大发了,感谢你们!”9月18日上午,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某村的村民张某某、林某某(俱为化名)两家联手来到区检察院,向办案检察官深躬致谢,言语里透着满满的感激。
今年1月,滨城区检察院收到一起故意伤人刑事案件。两名涉案人是同村邻居,因为口粮田的边界发生口角。僵持中,张某某被邻居林某某打伤。经鉴定,张某某两侧肋骨多处骨折,属轻伤二级。
“明明是去年秋收时结下的矛盾,咋快过年了还没捋明白?”承办检察官在审查卷宗时发现,这起发生在田间地头的案件,涉事双方对案发经过各执一词,虽有同村人员的证言,但证言却十分模糊,导致地界侵占的违法事实存在诸多疑点。于是,检察官带着疑问深入田间地头,与村“两委”成员和在场群众多次沟通,又向嫌疑人反复求证,事情的来龙去脉也逐渐水落石出。张某某与林某某的口粮田相邻,案发前曾发生口角,双方本就心生怨气;案发前一天的晚上,林某某在操作旋耕机时,不小心翻动了两家共用的地界。还没等他解释,张某某就已经找上门来“要个说法”,两人的争执从“升温”到“升级”,张某某被打伤,而林某某也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你们这么多年的邻居,不能因为一时冲动就结下仇怨啊!”针对本案背后体现的邻里矛盾,检察官并没有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主动联合社区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当起“法治调解员”,通过反复与涉案双方沟通,在地界使用上提出了共同使用、联合维护的方案,并就刑事案件提出了双方均能接受的金额,同时给予双方充足的时间考虑。通过长达半年的跟进,终于帮助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在此基础上,办案检察官依据案件的事实、情节、性质,依法对林某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检察官的好意,俺们全都心领了,今后俺两家一定好好相处,互相帮衬!”在检察官的见证下,昔日两位如同“仇口”般的邻居,笑呵呵地握紧了双手,脸上露出了会心的笑容。
来源:中国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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