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刘洋刘晓梦)1月6日,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召回计划。自即日起,召回2020年8月1日-3日期间生产的部分2020年款进口福特F-150LTD汽车,共计21辆;2020年8月1日-2021年10月17日期间生产的部分2020-2021年款进口林肯领航员汽车,共计4864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部分车辆,挡风玻璃雨刮臂因生产模具磨损原因,造成雨刮臂花键齿高度不足,雨刮臂可能无法工作并有可能从车身脱落。在特定环境下,无法正常工作的雨刮臂会导致车辆能见度降低,从而增加发生碰撞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将委托福特中国及林肯品牌授权经销商,为召回范围内车辆检查雨刮臂生产日期,并对问题批次内的雨刮臂进行免费更换,以消除安全隐患。
同时,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受委托,自即日起,召回2021年11月30日-12月5日期间生产的部分林肯航海家汽车,共计720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部分车辆,由于四角窗装饰条固定不牢固,在车辆行驶过程中,侧后四角窗装饰条可能出现松动或者脱落,增加对车辆周围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伤害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将委托林肯品牌授权经销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检查侧后四角窗装饰条的牢固情况,如果不牢固,更换全新改善后的侧后四角窗,以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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