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严厉惩治金融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犯罪
北京商报讯(记者宋亦桐)12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指出,保持金融领域反腐败高压态势,惩治金融领域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一体推进惩治金融腐败和防控金融风险。严厉惩治金融领域监督、管理、审批等环节通过利益输送、权钱交易实施的贪污贿赂犯罪,金融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犯罪。加大对金融监管人员和国有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监守自盗、与不法分子内外勾结的职务犯罪的惩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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