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规代他人购买产品 浙商证券一营业部员工被监管出具警示函
北京商报讯(记者刘宇阳郝彦)11月15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经查,江海燕在浙商证券温岭人民东路证券营业部(现更名为“浙商证券温岭九龙大道证券营业部”)任职期间,存在以本人名义代他人购买金融产品的行为。因此,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江海燕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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