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乐食品等12家IPO企业遭证监会警示

北京商报讯(记者董亮马换换)根据证监会官网披露的消息显示,对四川菊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菊乐食品”)等12家IPO企业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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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表示,菊乐食品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存在分公司出纳挪用公司资金发生额累计达9577.89万元且首次申报稿未披露该事项、货币资金披露不实、内控制度存在重大缺陷、返利计提不准确等问题。
菊乐食品的上述行为违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构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所述行为。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菊乐食品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除了菊乐食品之外,安徽扬子地板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雅迅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新中冠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日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海诺尔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剑牌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冠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IPO企业也因IPO过程中存在问题而被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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