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高萍)6月29日晚间,S佳通(600182)发布的公告显示,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否决《关于罢免李怀靖先生之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长职务的临时议案》等6项议案。
根据公告,S佳通于6月29日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经会议审议并表决,共有6项议案议案未获得通过,包括《关于罢免李怀靖先生之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长职务的临时议案》、《关于罢免黄文龙先生之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临时议案》、《关于罢免肖红英女士之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临时议案》、《关于罢免寿惠多女士之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的临时议案》等。
同日晚间,S佳通还发布公告对否决6项议案作出说明。其中,针对临时提案中《关于罢免李怀靖先生之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长职务的临时议案》,提案股东声称:“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未尽勤勉尽责之义务,未敦促控股股东兑现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完全罔顾中小股东的利益。在这一问题上,董事长作为直接责任人,未能以身作则,勤勉履职,已不适合担任董事及董事长职务。”
对此,S佳通认为:因公司尚不具备收购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新加坡佳通轮胎私人有限公司(以下合并称“佳通轮胎”)中国境内轮胎公司的实力和能力,截至目前佳通轮胎已经按照承诺中的约定,采取由公司托管佳通轮胎中国境内替换市场销售网络和保证销售公司及其子公司不低于70%产出的方式,保证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新加坡佳通轮胎私人有限公司与公司在产品销售上已避免产生竞争性投标,从而避免了同业竞争的问题,履行了对同业竞争问题作出的相关承诺。
另外,S佳通称,李怀靖董事长在2019年内主持了历次董事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年内董事会完成包含定期报告、利润分配等事项在内的议案审议工作;股东大会上提交的各项议案已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授权事项也已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李怀靖董事长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年度计划以及日常经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均发挥了领导和决策作用,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要求,要求管理层积极推动公司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内控建设,依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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