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选用App不得与教学行为绑定和收费

北京商报讯(记者刘斯文)9月5日,为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以下简称教育App),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规范进校合作,作为教学、管理工具统一使用的教育App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植入商业广告和游戏。推荐使用的教育App遵循自愿原则,不得与教学管理行为绑定,不得与学分、成绩和评优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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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意见》提出的20条内容里,对以往教育App存在的隐私泄露、强制收费、内容安全、进校合作等问题都制定了对应措施。
《意见》提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发谁负责、谁选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管理责任体系。健全选用机制,提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选用教育App应征求师生、家长意见,并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面向师生提供管理和服务的教育App应当整合为“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综合性App,避免应用泛滥的问题。
在进校合作中,除了收费问题和不得与教学行为绑定外,对于承担招生录取、考试报名、成绩查询等重要业务的教育App,原则上应当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自行运行管理。确需选用第三方应用的,不得签订排他协议,或实际由单一应用垄断业务。
教育部科学技术司司长雷朝滋表示,下一步,教育部将落实教育App的备案制度,制定并出台《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备案管理办法》,明确备案方式、内容、对象和时间,指导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本地区教育App提供者和教育机构的备案工作。2019年底完成教育App备案工作,开展教育移动应用专项治理行动。2020年底,建立健全教育移动应用管理制度、规范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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