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定于4月26日15时在北京国二招宾馆(北京市西直门南大街6号)东楼三层中会议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加强医疗防控物资出口质量监管工作情况,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药监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回答媒体提问。
商务部外贸司司长李兴乾先生、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司长金海先生、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市场稽查专员李玉家先生、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管司副司长王树才先生,请他们就非医用口罩出口、规范出口秩序、防疫物资质量监管、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等来回答媒体提问。
中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防疫物资出口质量。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加强质量监管尤为重要。按照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近期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药监局等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从生产、流通、出口等重点环节,加强防疫物资市场和出口质量监管。相关部门协同执法,严厉打击制售、出口假冒伪劣防疫物资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查证属实的,依法严肃惩处,及时予以曝光。这一系列措施效果明显,总体有效把住了防疫物资生产和出口质量关,得到了国际社会和国内的肯定与支持。
从调查情况看,防疫物资出口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原因有多方面,很多是因为中外质量标准不同,使用习惯存在差异,甚至是操作不当,导致非医用口罩用于医用用途。为避免类似问题发生,12号公告要求出口方和进口方签署共同声明,确认双方接受产品质量标准,进口方承诺所购非医用口罩不用于医用用途。
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严格执行监管政策,确保防疫物资出口质量。同时,也希望有关国家和地区在进口环节进行必要的质量检验,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产品的适用范围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对于出现的有关问题,建议双方企业加强沟通,按商业化原则和合同约定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