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网(www.k618.cn中央新闻网站)北京2月1日电(记者宋霞霞)“预防暴力行为最重要的是意识上的改变,创造这种改变离不开来自社会各界的努力。”近日,消除基于性别的暴力——法律政策倡导研讨会在北京召开,联合国妇女署国别主任汤竹丽女士表示,除了意识上的改变之外,相关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是非常重要的。
会议聚焦校园性别暴力与家庭暴力两个议题,旨在探讨目前国内性别暴力的现状与研究成果,交流已有的实践经验与应对策略,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推动立法。
图为联合国妇女署国别主任汤竹丽女士。主办方供图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驻华代表处社会科学处处长施瑞思在欢迎致辞中强调,“性别暴力和虐待阻碍个人发展和自我实现,是对自尊和自我价值的破坏。我们要让人们在零恐惧的环境中有尊严地生活,并且能够实现个人的潜能”。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亚太区域中心政策专家司马杰(EdmundSettle)和同语的主任徐玢也进行了致辞。
司马杰指出:“要感谢社群组织推动我们的运动发展,还有在座很多学者和专家们,因为你们的工作收集了很多宝贵的信息来帮助我们进行倡导。”
徐玢表示,“过去10年在全球和中国性和性别少数的权利都有翻天覆地的变化,也有更多的合作伙伴加入推动这个群体的发展,所以今天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里程碑。”
预防是解决校园性别暴力问题的最根本策略
在校园性别暴力的主题会议中,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中国项目官员杨震首先介绍了对性和性别少数权利和包容的立法倡导,来自联合国妇女署的青年项目官员李硕介绍了“解决校园性别暴力”全球指导纲要,就相关全球经验和策略框架做了论述。最后,北京师范大学的刘文利教授分析总结了校园欺凌的国内现状并在相关政策梳理的基础上提出建议。
图为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中国项目官员杨震。主办方供图
图为北京师范大学的刘文利教授。主办方供图
图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项目官员李红艳。主办方供图
最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项目官员李红艳对当天的会议内容总结梳理道:“校园暴力是一个社会问题,从性质而言是一个权利受损的问题,而性别暴力说到底就是对权利尊重的缺失、对社会性别平等以及性别多元的意识缺失所导致。因此,预防和解决校园性别暴力的政策、策略和方案必然不能绕过社会性别平等和性别多元。”
李红艳进一步强调:“预防是解决校园性别暴力问题的最根本策略。预防工作要注重一个模式——全校参与的模式;一个关系——和谐的学生和师生关系;以及一个角度——积极正面而非单纯惩戒的角度。”
性别暴力是社会公害而非个人私事
“家暴立法法律出台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长期推动反家暴立法的人大代表、中华女子学院的孙晓梅教授表示,《反家庭暴力法》出台后也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家庭暴力的概念没有涉及到性暴力和财产概念、未规定消极的暴力;同时反家庭暴力法未能维护性少数群体的权益。”
图为人大代表、中华女子学院的孙晓梅教授。主办方供图
“性别暴力是不可容忍的,是社会公害而非个人私事。”社会性别专家郭瑞香老师指出,性别暴力是对脆弱人群,特别是妇女人权的践踏,必须予以制止。反对性别暴力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机构部门都应行动起来制止暴力。施暴者没有任何理由实施性别暴力并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暴力永远不是受害者的错。所以我们的目标是每一个女性、每一个个体都能够有尊严有价值地生活,让家庭暴力不在我们的生活中再一次地出现。
图为社会性别专家郭瑞香老师。主办方供图
据了解,本次研讨会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妇女署和同语主办。来自联合国机构、各国使领馆、政府机关、学术及科研机构、公益组织和广泛社群的上百位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