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人丽妆:股东拟转让不超17.57%股份
北京商报讯(记者张君花)11月27日,丽人丽妆发布公告称,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拟于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不超过7037.67万股的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7.57%。截至公告披露日,杭州灏月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037.6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7%。股份来源为阿里网络分立后承继的股份。转让价格将在符合监管规则的前提下根据转让时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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