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孟凡霞马嫡)6月以来,监管对于券商及相关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不减。6月9日,北京商报记者统计发现,过去一周内,证监会各地监管局已公示了7张行业罚单,其中6张剑指券商营业部员工合规问题,1张点名券商债券承销把关不严,上述7张罚单共涉及6家券商。
6月8日,新疆证监局公示了一份对申万宏源西部证券一营业部员工下发的罚单,剑指其基金产品销售过违规行为。新疆证监局指出,因王某某在申万宏源西部证券一营业部任职期间,存在基金产品销售过程中违规对投资者做出盈亏承诺的行为,决定对该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要求其应当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强化守法合规意识,做到依法合规执业。
作为券商开展各类业务的据点以及直接为投资者提供服务的桥头堡,营业部合规经营管理至关重要。北京商报记者就如何加强员工合规管理等问题联系到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截至发稿对方尚未作出回复。
眼下,伴随着券商经纪业务同质化竞争激烈,交易佣金率持续走低,作为服务投资者的“第一站”,券商一线从业人员也面临着不小的经营压力,这也挑起了一些员工开拓“旁门”心思,使得券商分支机构合规问题攀升,为此监管也加快了整顿节奏。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浙江证监局在6月3日-6月5日之间公示了5张针对券商营业部员工合规问题的罚单,涉及大通证券2张、万联证券、方正证券、浙商证券各1张。
相关罚单信息显示,贺某某在担任原大通证券负责人期间,存在违规为客户与他人之间的融资提供便利的行为;营业部员工陈某存在违规替客户办理证券交易、为客户与他人之间的融资提供便利的行为,浙江证监局指出,上述违规行为反映出营业部在动态监控客户交易活动、严格规范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决定对贺某某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同时陈某也被出具了警示函。
另外,刘某因在担任万联证券一营业部负责人期间存在为客户委托他人买卖股票提供介绍客户、提供保证金、传递证券账号及密码等便利并收取报酬;持有某私募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未按照规定报告等行为,被采取了监管谈话措施。
倪某某因在担任方正证券一营业部负责人期间,存在私自违规为客户的融资活动提供介绍或者其他便利的行为,被出具了警示函;王某某因在浙商证券一营业部任职期间存在为客户委托他人买卖股票提供介绍客户等便利并收取报酬,泄露监管调查信息的问题,收到了监管警示函。
“券商营业部在追求业绩时,还应提高内控管理能力,加强制度宣传和实际贯彻力度,减少人工操作而违法违规的空间。”北方一位券商内部人士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在营业部合规经营问题“重灾区”之外,6月监管还针对一起券商债券承销把控不严的违规行为下发了罚单。
6月8日,广东证监局披露关于对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华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原因是该公司在担任“13莒鸿润”债承销商过程中,存在尽职调查工作不充分问题,广东证监局直指该公司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开展过程中内部控制不完善,要求其应完善内部控制,依法合规开展业务,并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
中信证券华南前身是广州证券,2020年1月,中信证券华南被并购入中信证券,并更名为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就在5月,中信证券还刚刚因债券承销低价竞争问题被警告。
5月15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表示,中信证券、兴业银行在部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项目招标过程中,中标承销费率远低于市场正常水平,决定对两家公司予以警告,并责令两家机构限期整改。
有券商分析人士对记者表示,在债券承销过程中,部分券商“重数量、轻质量”的行为极易发生风控把关缺失。作为“看门人”,券商应避免风控流于形式盲目扩大市场份额,同时也应制定相关的项目承揽、承做、承销、持续督导等各个阶段的清晰制度,一旦发现问题,应积极进行风险处理和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