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两项违规,金联安保险经纪(北京)贵州分公司合计被罚21万元
北京商报讯(记者胡永新)10月18日,金融监管总局安顺监管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金联安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因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罚款21万元,时任金联安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临时负责人沈琦对上述事项负有责任,被禁止进入保险业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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